转载:上海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
定义:会计核算不健全、年应税销售额未达标准的企业 / 个体户,增值税按 “简易计税方法” 缴纳,不涉及进项抵扣。
划分标准(2025 年现行)
定义: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达标(或自愿申请)的企业,增值税按 “一般计税方法” 缴纳,可抵扣进项税额。
划分标准(2025 年现行)
以下是亚马逊跨境电商出口主流经营模式及其财税合规难点,结合 2025 年最新政策与稽查动态分析如下:
资质备案与申报专业性门槛高
退税凭证与物流数据匹配复杂
跨境税务合规成本高
9610 模式免税政策适用条件严苛
外汇收汇与资金流合规风险
海外费用税前扣除受限
库存管理与税务风险
地域与商品限制严格
核定征收政策不确定性
合规成本与操作复杂度上升
数据比对与风险预警
数据治理与系统整合
难点
对策
跨境税务架构设计
难点
对策
政策动态跟踪与合规体检
难点
对策
亚马逊跨境电商出口的财税合规已进入 “数据控税” 时代,企业需在业务模式设计、税务架构搭建、系统工具应用等方面多维发力。2025 年政策趋严背景下,建议优先选择 “9710/9810 + 合规退税”“1039 市场采购 + 核定征收” 等政策红利工具,并建立常态化的风险排查机制,避免因局部合规漏洞引发系统性风险。
以下是亚马逊跨境电商出口的主流经营模式及其对应的财税合规做法,结合 2025 年最新政策动态与税务稽查重点整理而成:
模式特点:卖家将货物存储至亚马逊全球仓库,由亚马逊负责分拣、包装及配送,覆盖 Prime 会员等优质流量池。
增值税处理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风险提示
企业所得税优化
成本抵扣
部分财税公司建议:架构拆分
跨境税务合规
欧洲站
墨西哥站
模式特点:卖家自行处理仓储、包装及物流,适合轻小件商品或测试新市场,常见物流方式包括邮政小包、专线快递。
增值税处理
9610 模式(跨境电商零售出口)
非 9610 模式
企业所得税合规
收入确认
成本凭证
外汇管理
收汇路径
模式特点:提前将货物存储至海外仓,实现 “本地发货、次日达”,提升客户体验,适合大件商品及旺季备货。
增值税处理
离境即退税
销售后核算
企业所得税处理
境外仓储成本
存货管理
海关与外汇合规
报关要求
资金回流
模式特点:针对中小卖家无票出口难题,允许在试点区域以个体工商户名义出口,单票报关≤15 万美元。
增值税与所得税政策
免征不退
适用限制
资金与物流合规
收汇路径
物流单证
税务稽查重点
收入差异
成本凭证
资金体外循环
网上部分财税公司提出的 合规替代方案
多主体架构
税收洼地政策
出口退税优化
政策动态跟踪
增值税法修订
CRS 深化
平台数据直连
亚马逊跨境电商出口的财税合规需结合经营模式、企业规模及目标市场综合规划。核心原则包括:通过合规监管代码(如 9710、9810、9610)申报出口以享受税收优惠,确保 “合同、发票、资金、物流” 四流一致,合理利用小微企业、税收洼地等政策降低税负。2025 年监管趋严背景下,建议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优先选择 “离境即退税”“核定征收” 等政策红利工具,并建立常态化的财税合规管理体系。
亚马逊卖家选择0110(一般贸易)出口模式时,需围绕 “资质合规、单据闭环、资金穿透” 三大核心构建操作体系。以下结合 2025 年最新政策和实操案例,从模式适配、资质要求、全流程操作、风险防控、工具应用五大维度展开汇总:
传统 B2B 订单
FBA 头程批量发货
合规退税需求
基础资质
进出口经营权
一般纳税人资格
出口退(免)税备案
境外主体构建(关键!)
必要性
资质核查
供应商管理
报关单填写要点
监管方式
成交方式
商品编码
随附单证要求
发票处理
线上申报流程
收汇凭证准备
单证归档
税务核查应对
四流一致核查
合同流
货物流
资金流
价格申报风险
退货处理
ERP 系统应用
第三方服务选择
报关行
财税顾问
政策查询渠道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穿透式审核
外汇管理优化
智能风控系统
初期测试方案
成本效益分析
应急预案
通过以上系统化操作,亚马逊卖家可在合规框架内充分享受 0110 模式的退税红利,同时降低税务和海关风险。建议结合业务规模和商品特性,优先选择具备境外主体、供应链稳定的卖家采用此模式,并持续关注政策动态优化操作流程。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跨境电商政策,亚马逊卖家若采用 “买单出口” 模式,即使实际业务发生在跨境场景,仍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视同内销,需缴纳增值税。以下是结合最新政策的详细分析:
买单出口的违法性 买单出口是指卖家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出口资质(如报关单、核销单)完成货物出境,属于《海关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禁止的虚假申报行为。
税务机关的认定逻辑 买单出口因缺乏真实的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 “三流匹配”,无法满足出口退(免)税的核心要求。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出口企业若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单证,其出口业务将被视同内销,需补缴增值税。
计税基础视同内销的增值税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即货物出口时的实际成交价格。若卖家无法提供 FOB 数据,税务机关将按以下顺序核定:
税率适用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滞纳金与罚款若卖家未主动申报视同内销收入,被稽查后除补缴税款外,还需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可能被处以0.5-5 倍的罚款。
亚马逊卖家买单出口的税务认定标准
亚马逊卖家买单出口的税务认定标准主要基于三流不一致(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不匹配)及单证缺失,结合 2025 年最新政策及金税四期的穿透式监管,具体认定规则如下:
货物流
资金流
票据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以下情形直接视同内销征税:
平台数据报送义务
代理责任穿透
物流轨迹追踪
资金流穿透分析
1. 增值税层面的核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四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第七条
视同内销情形
具体条款
2. 海关监管与报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 235 号)
如果亚马逊卖家买单出口按照内销认定后现行的增值税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亚马逊卖家通过买单出口且被视同内销征税时,其增值税销售额应严格按照 **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 计算,具体规则如下:
离岸价(FOB)的法定地位 根据财税〔2012〕39 号第七条,买单出口因报关主体与实际货主不一致,属于 “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 的情形,需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以 **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 为基准,计算公式为:一般纳税人:销售额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适用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征收率(
注:FOB 价需与报关单、物流提单等单证一致,否则税务机关将按核定销售额计税。
其他成交方式的换算规则 若出口合同采用 CIF(成本 + 保险费 + 运费)或 CFR(成本 + 运费)等方式,需先扣除运保费后计算 FOB 价:
CIF 价
CFR 价
佣金的分类处理
明佣
暗佣
其他代收代付费用出口过程中产生的码头费、仓储费等杂费,若由买家承担且未包含在 FOB 价中,不属于销售额组成部分,无需计税。
结论:亚马逊卖家买单出口视同内销征税时,增值税销售额必须以 ** 离岸价(FOB)** 为基准,且需准确扣除运保费及合规处理佣金等价外费用。随着 2025 年新规实施,税务机关通过 “平台数据 + 货代报送 + 海关核查” 的穿透式监管体系,可精准识别销售额不实行为。卖家应立即启动合规转型,避免因短期利益陷入刑事风险与巨额经济损失。